第292节:第七十三章 比拼力量(4)-《吞天神体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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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按照常胜的灵活来看,完全可以轻松的躲开,可看到那夹杂着风声的背脊时,一时有些想要与李同天较量下,各自的力量。

    于是常胜也迅速一转身,右脚一蹬地。也用背脊携带者风声,向着李同天的背脊撞去。

    “轰!”的一声巨响,响彻擂台。常胜与李同天都不由得向前迈了几步才站稳,随后俩人先后转眼,都用非常怪异的目光看向对方。

    李同天没想到,眼前这个在他眼中有些瘦弱的少年,体内竟然蕴含着如此强大的力量,竟然在与自己硬碰硬中,不落下风,不受损伤!

    常胜也没想到,李同天的力量如此强大!虽然刚才那一撞,自己没用全力,可也足足用了九成,加上惯性,那也至少有五千斤吧!看着对面完好无损的李同天,常胜的嘴角微微上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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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我不习惯使用兵器,并没有其它的意思。难道就因为你们每人都使用兵器,我就非要使用吗?这是什么道理?”常胜虽然不想解释,可看到那些擂台下的人,听到李同天的话时,都露出一副同仇敌忾的样子时,顿时知道自己有些犯众怒了。

    “原来是这样!看来是俺错怪你了,俺给你道歉。既然你不使用兵器,那俺也不用,咱俩就赤手空拳的打上一架,怎么样?”李同天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,讪讪的挠挠头。

    李同天的性格从他的话中,就可以看出是那种大大咧咧,不拘小节的真男儿。对于这种人,常胜很是欣赏,因为他们并没有什么坏心眼,想做什么就做什么。与人发生矛盾时,只要占在理上,就能让这种人公开道歉,非常的坦荡。

    听到李同天的建议,常胜笑道:“在下正有此意!”[

    李同天将背后的耀阳剑解下来,放在擂台的角落。回到先前的位置,活动了下身体,咧嘴一笑,道:“俺在没被宗门选中时,可是经常去山里与野兽搏斗的猎人,所以俺的拳脚功夫可是不差的,你可要小心!”

    “请吧!”常胜温和的笑道。这种人让常胜觉得与之相处时很轻松,不用想那么多弯弯绕绕。也不用去刻意的讨好。

    “俺来也!”话落,李同天就向着常胜扑去,双脚踏地时,传来一阵“咚咚……”声。双拳上闪烁的是淡淡的金芒。那是属于金行属的独有颜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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